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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6月1日实施
嘉华2026-06-02

在发布52号令当天,国家药监局同步发布了2026年第53号《关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以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优化《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公告于6月1日正式实施。


以下为公告原文(含附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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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2026年第53号)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优化《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等相关文件,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现予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2021年第60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6年5月29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