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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监:延长药品经营环节在库未赋码药品清理工作时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嘉华2025-11-06

11月4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药品经营环节在库未赋码药品清理工作时限的通知》发布。该《通知》明确规定,将药品经营环节在库未赋码药品的清理工作时限由原定的2025年11月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延长2个月。此举在为药品经营企业留出缓冲期,加快推进在库未赋码药品清理工作。建议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高效协同,抓住窗口期,加快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落实药品赋码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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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药品经营环节在库未赋码药品清理工作时限的通知

京药监发〔2025〕184号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市药监局各分局,各药品经营企业:

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从源头杜绝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我局已于2025年5月印发《北京市药品经营环节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京药监发〔2025〕80号),明确要求稳妥清理历史库存未赋追溯码的药品。根据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除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必须拆零发放的药品及零散注射针剂等暂未纳入赋码范围的药品外,其他未赋码药品原则上不得进入本市药品经营环节。

考虑到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历史库存未赋码药品数量较大,仓促清理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并影响药品供应稳定性。为平衡清理效率与风险防控,经研究决定:‌将未赋码药品清理工作时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请相关企业合理利用缓冲期,加快推进在库未赋码药品清理工作,确保清理过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杜绝因操作疏漏或清理不彻底导致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特此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


嘉华助力药品生产企业、经营流通企业高效落实医保药耗采集&追溯体系建设要求


监管“码”时代,药品全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提速,医保药耗采集要求日益严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要履行药品追溯系统建设的主要责任,对产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以唯一追溯标识。药品经营流通企业要依法履行追溯责任,全面落实国家药监局药品追溯码“应扫尽扫”政策要求,完成未赋码药品的清理工作,同时需解决扫码量剧增、终端核验难、数据上传效率低等问题。嘉华追溯系统建设一站式服务方案,结合大量成功实践,可助力生产及经营企业应对合规挑战,更高效完成追溯系统升级,快速响应药监及医保的监管要求。同时帮助企业抓住机遇,让合规赋能企业运营。


来源:北京市药监局